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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县(区)级以下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公告
作者: 日期:2008-1-10 出处:联众医药网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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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JZXNHCG-2008-01)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及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受晋中市县(区)级以下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委托,对所需药品及相关服务进行集中采购。

  一、采购范围

  以《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为主,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等国家特殊管制药品外的所有临床用药。

  二、配送企业遴选

  本次统一配送商的遴选采取具备互联网电子医药交易证书第三方代理机构邀请配送企业进行遴选的方式进行,选择一家总配送企业及多家分配送企业。各配送企业应为具备药品经营资质的法人单位,药品经营范围包括:中成药、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疫苗除外)、抗生素药品。

  三、采购方式

  由具备互联网电子医药交易证书第三方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综合考虑企业药品价格、品牌、生产规模等因素,向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药品邀请询价。药品品种按照邀请询价和打包的方式完成采购。药品邀请询价的对象为经经办机构审核合格的合法生产企业、该生产企业所属经营企业(以下简称经营企业)和进口药品一级代理商;药品打包的对象为中选的总配送企业以及分配送企业。其中,生产企业须出具其药品合法生产证明材料;经营企业和进口药品一级代理商须出具其经营产品的生产厂家证明材料。总配送企业以及分配送企业打包品种同样要出具药品生产企业合法的生产证明材料。

  四、采购周期:一年,从2008 年4月1日至2009 年 3月 31日。

  五、索取采购文件方式

  可登录网址http://www.emedexchange.com/ ,自行下载电子格式。

  六、联系方式:

  1、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先生、彭小姐     邮编: 100029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26号浙江大厦9层 

  电话:010-59607500/59607501

  传真:010-59607566/59607567/59607568

  网址:http://www.emedexchange.com

  2、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联系人:  杨先生       邮编:030002

  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9号王府商务大厦5层H座

  电话:0351-3589258  3589259

  传真:0351-3589257转8015

  注:以上时间如有变动,以我公司网站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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