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威医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江西万基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中标药品复方鲜竹沥液(20ml×6支)生产企业更名的请示收悉。鉴于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同意江西万基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江西天一药业有限公司,经研究决定,从收文之日起,同意中标药品复方鲜竹沥液(20ml×6支)的生产企业江西万基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江西天一药业有限公司,中标价不变。原江西万基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中标药品复方鲜竹沥液(20ml×6支)同时停止在本市医疗机构销售。 此复。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