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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南沙区局联合区卫生局召开了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及规范药房建设工作会议。全区5家镇级医疗机构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区局药械科工作人员传达了市食品药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辖区各医疗机构结合规范药房的创建工作,加强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处方调配的管理,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为了使《广州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暂行规定》能够更好地贯彻执行,区局药械科向医疗机构提供了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样本,建议医疗机构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修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