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垫江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询价采购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对《垫江县乡镇卫生院药品集中挂网询价采购文件》做如下修订: 在《询价文件》第28页的1.3.3中标药品的配送 中的第2小条,原内容为“ 报价人必须保证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时间及地点供货,应在垫江境内设置符合规范的药品物流配送机构或委托在垫江县内注册的有资质的配送机构配送,配送机构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在垫江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合法企业。”。 现修改为“报价人必须保证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时间及地点供货,应在垫江境内设置符合规范的药品物流配送机构或委托在垫江县内注册的有资质的配送机构配送。”。去掉“,配送机构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在垫江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合法企业”。
重庆奥肯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9日 |